日 期:2023年09月11日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委托,现对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2023-2024年综合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尽快与我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2023-2024年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57.6万元。
3.项目概述:本次服务对象为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服务内容包括分行营业用房房屋部件及专属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环境维护管理、餐饮服务、绿化管理、前台服务,交流干部宿舍(自有产权未出租)设施设备日常巡查维护。以上涉及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期1年,服务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
4.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接受电话或邮件等远程咨询。
5.递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要求。本项目仅接受下述报名方式,并提交报名材料一份。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10:00-19:00
报名方式:注册成功后进入该项目报名环节,请上传下述报名材料提交审核报名。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及被授权人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彩色扫描件合成一个PDF上传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新疆专区)(http://xinjiang.etrading.cn/)。
6.技术交流的相关事项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需要,相关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请自行下载本项目相关技术需求详细材料。供应商获取技术资料后,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并参加技术交流相关活动。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6:00
2.交流时间:详见技术交流材料。
3.提交的技术资料包含并不限于如下内容: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未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竞磋期间;
未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同时参加技术交流(组成联合体技术交流的除外);
未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已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技术交流材料并登记备案;
不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本项目专项管理业务经分行同意后可进行分包。
本项目报名、技术交流等供应商征集活动主要以网上报名、邮件、视频会议等远程方式为主,并根据供应商征集及技术交流情况,进一步开展后续采购活动,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
7.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牛晓娟、肖甜甜、施霞、卜昭冬
电 话:0991-4508367、17699941693
邮 箱:1977044062@qq.com